一、資通安全政策願景
(一) 因應資通安全威脅情勢變化,本機關同仁應確實參與中央機關、上級機關辦理之資安教育訓練,以提高本機關同仁之資通安全意識。
(二) 針對辦理資通安全業務有功人員應進行獎勵。
(三) 勿開啟來路不明或無法明確辨識寄件人之電子郵件。
(四) 禁止多人共用單一資通系統帳號。
(五) 不得私接網路(如有公務需求,需通知上級機關協助設定)。
(六) 安裝上級機關規定之防毒系統。
(七) 配合上級機關政策使用網域帳號登出入電腦及系統。
(八) 應加強監督駐點廠商人員,確保符合資安防護要求。
二、資通安全目標
(一)知悉資安事件發生,於規定時間完成通報、應變及復原作業。
(二) 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之郵件開啟及附件點閱人數≦2人。
(三)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之核定程序由本機關資訊業務主責人員簽陳資通安全長核定。
三、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之宣導
(一) 本機關之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應每年透過教育訓練、內部會議、張貼公告等方式,向機關內所有人員進行宣導,並檢視執行成效。
(二) 本機關應每年向利害關係人(例如駐點IT服務供應商、與機關連線作業有關單位)進行資安政策及目標宣導,並檢視執行成效。
四、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定期檢討程序
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應定期於內部會議檢討其適切性。
五.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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