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節電計畫
本所依據「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之節電措施推動做法,進行節電規劃:
(一)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並以機關首長擔任召集人,每年召開2次以上節約能源推動小組會議。
(二)於所務會議上定期宣導節約用電,加強同仁隨手關燈關電的習慣。
(三)中午休息時間,關燈1小時。
(四)落實室內環境溫度設定在攝氏26°C,並視需要配合電風扇使用,並關閉門窗減少冷氣外洩。
(五)值班人員於下班時確實巡視關閉冷氣、風扇、電腦及碎紙機等設備。
(六)定期清洗分離式冷氣機之空氣過濾網。
(七)藉由宣導推動節約能源措施,讓同仁有正確的節能認知與態度,並落實節能,進而達成改善目標。
二、預期成效
藉由上述規劃,期用電符合「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目標,114年度EUI值較基期年EUI基準值不成長為目標。
三、節電成效:
114年度用電量為48,964度,較113年用電51,278度,減少2,314度,114年度EUI值5.7,較基期年EUI值5.80減少,賡續配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統籌管理之聯合辦公大樓各項節電措施,本所自行管理之一樓樓層透過各項節電措施之施行,以用電不成長為目標,期能符合目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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